一、个人持有 1、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(境外人士须翻译成中文) 2、商标样板
二、公司持有 1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境外公司须翻译成中文) 2、商标样板时间:获得国家授理书时间3-4个月;获得证书时间一年半左右。 3、价格:国内的个人或公司持有与国外的个人或公司持有办理价格有所不同。 费用包括政府查询费、受理费、登公告费、牌照费用及注册服务费。
三、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,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,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。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。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,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,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,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。因此,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,了解在先权利情况。 虽然查询结果不等于审查结果,但是,到政府申请查询服务,将极大程度地降低了注册风险。因此,我们强烈建议客户选择政府查询服务。
四、注册时间 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,又没有遇到反对,则整个程序(由商标局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)需时为一年半到两年之间。 填写委托书的同时一次性交清。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,期间不再另收费用。每10年续展一次,续展次数不限。
备注 (1)如果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 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,会产生一定费用,根据具体情况商定。 (2)如果文件需要翻译还需一定费用, (3)商标注册一经申请,费用即开始产生,故不论商标申请注册结果如何,恕不能退还款项
一、申请需提供文件 (1)申请人名称及地址。 (2)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(项目数量不限)。 (3)商标图样。 若为黑白商标,只需传真或电邮我司一个清晰图样;若为颜色商标,请邮寄我司至少五个清晰的颜色图样。
二、官方回执需时:五个工作日。
三、注册需时:五至六个月(比较顺利申请算)。
四、注册有效期:十年。
五、反抗辩: 若商标缺乏显著性或有在先商标阻挡,需提交使用证明以克服审查意见,视乎证据多寡,政府基本收费为HKD2,000
六、延展:一个商标一个分类计费用一次。
七、登记转让: 1、一个商标一个分类计费用一次; 2、 同一转让文件,每多一个商标或分类计费用适当优惠。 注:(费用已包括报告及答复审查意见)
八、登记授权许可: 1、一个商标一个分类计费用一次; 2、 同一授权许可文件,每多一个商标或分类计费用可适当优惠。
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,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,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。
1991年底,马德里联盟有29个成员国。苏联解体后加之近几年的发展,现在已有43个成员国,大部分为欧亚国家,除中国外,有阿尔及利亚、德国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荷兰、卢森堡、保加利亚、埃及、法国、匈牙利、意大利、列支敦士登、西班牙、摩纳哥、蒙古、葡萄牙、摩洛哥、罗马尼亚、圣马力诺、苏丹、瑞士、朝鲜、越南、南斯拉夫、捷克斯洛伐克、古巴、及苏联解体后的一些国家如哈萨克斯坦、立陶宛等。
中国自1989年10月4日正式成为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成员国之后,即开始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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